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圖)早前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名,被裁判官拒絕保釋,他昨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覆核,法官潘敏琦拒絕其保釋申請,他繼續還柙荔枝角拘留所。
人稱「快必」的譚得志昨由囚車押送到高院,大批支持者到庭旁聽及在法院外聲援,期間有市民與警員發生口角,並遭警員截查。
譚得志於月初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他涉嫌於今年3月至7月期間,在多區擺設街站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他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等罪名,案件將於11月1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控方計劃轉介區域法院審訊。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在庭外表示,對譚得志保釋申請被拒感到非常失望,有關案件11月再提堂,即譚得志仍要被關押至少多2個月;他批評政府以最大力量打壓,目的是想嚇怕譚得志及香港人,達到殺一儆百,他認為,港人應做認為對的事,並指「唯一要恐懼嘅就係恐懼本身」,直言不會被政治檢控嚇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