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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6 13:15:00

古思堯抗議區選煽動罪成判囚9個月 官:抬棺材寓意推翻中央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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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思堯被判囚9個月。(資料圖片)

古思堯被判囚9個月。(資料圖片)

【13:15更新】社運人士古思堯涉於去年12月擬抗議新制度下區議會選舉不公,並且欲枱棺材和撒溪錢等,出發前遭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其後被起訴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今(16)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出裁決,古思堯被判罪成,判囚9個月。《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重申,香港有言論自由,但非絕對權利,又指被告擬抬棺材等行為,寓意推翻中央政府。

官指棺材及灑奚錢象徵死亡

被告古思堯,現年78歲,報稱無業,被控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稱他於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期間,在香港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或激起對其離叛,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等。

總裁判官蘇惠德裁決時指,言論自由非絕對權利,須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行使,被告擬抬象徵死亡的棺材及灑奚錢等行為,寓意推翻中央政府,言論亦煽動他人仇恨中央及港府,令人拒絕接受區選結果,從而產生對抗。蘇官考慮到被告「屢罰屢犯」為阻嚇他人仿效、防止轉趨平和的社會再被破壞,雖然被告患有直腸癌,但終判監禁9個月。

古思堯:樂於成為社運鬥士

古思堯就在無律師代表下自行陳情,表示樂於成為社會運動和民主運動的鬥士和勇士,並形容《港區國安法》及23條是「災難」,希望香港有人權、自由及法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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