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長楊萬明說,打擊犯罪有助維護社會穩定。(港台圖片)
在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報告,均點名提到去年底在珠海和無錫發生的「一殺多」案件被告,指依法從重從快處理,形容震懾犯罪。
兩會期間,多名政法系統高層官員接受港台訪問講及這類案的處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長楊萬明說,要嚴格公正司法,打擊各種犯罪,維護社會穩定和公民權益。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海波說,要提升處理這類案件的效率,形容爭取一日做完兩日的工作,但前提是保障被告合法權益。
在防範這種暴行方面,總理政府工作報告提到,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楓橋經驗」是指二十世紀60年代初,浙江楓橋鎮創造的「發動和依靠群衆,就地化解矛盾」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經驗。
陳思源︰營造「群防群治」氛圍
全國政協委員、公安部副部長陳思源說,「楓橋經驗」是中國共產黨群眾工作的優良傳統,讓當局和民眾一起排查化解基層矛盾糾紛,包括婚姻、感情和經濟糾紛等,營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圍,有助防範刑事案件的發生。
另一名政協委員、公安部副部長孫茂利說,老百姓之間總有不同的想法和糾紛,任何事情都有原因,重點是更多、更好減少糾紛。
北京律師張冬碩說,當局加快處理這類案件,可能會壓縮刑事訴訟程序,關注對犯罪嫌疑人權利會否造成不良影響,如果最終被告不服判決,不利帶出審判效果。他又說,「楓橋經驗」源於60年代的內地農村及鄉鎮社會背景,但時代已變,關注能否達到預期效果。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