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日,其中春節、勞動節各增加1日。
自2025年1月1日起,除個別特殊情形外,春節自農曆除夕起放假調休8日,國慶日自10月1日起放假調休7日,勞動節放假調休5日,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分別放假調休或連休3天,國慶日放假如逢中秋節則合併放假8天。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
國務院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日,其中春節、勞動節各增加1日。
自2025年1月1日起,除個別特殊情形外,春節自農曆除夕起放假調休8日,國慶日自10月1日起放假調休7日,勞動節放假調休5日,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分別放假調休或連休3天,國慶日放假如逢中秋節則合併放假8天。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