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2022-06-09 13:15:22

國電原副總經理謝長軍受賄等案 被判有期徒刑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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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電

謝長軍是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原黨組成員以及副總經理。(網上圖片)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謝長軍因受賄等,在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被判有期徒刑17年。其中,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處罰600萬元人民幣;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處罰50萬元人民幣;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法院最終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處罰650萬元人民幣,追繳受賄所得財物及為親友非法牟利的利益及相關孳息,上繳國庫。謝長軍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謝長軍在2002至2020年,利用擔任龍源電力公司總經理,及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上便利等,非法收受超過6042萬元。他又在2012至2013年,安排下屬企業以高於市場391萬元的價格,從特定關係人經營的公司採購商品,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他在2004年6月,曾違規將1.7億元公款交由他人理財,造成國有資產損失239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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