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國台辦今日(22日)表示,海關總署決定即日起恢復由台灣輸入石斑魚,必須來自審核合格並予以註冊登記的養殖企業,部份台灣石斑魚養殖企業獲得首批註冊登記,即日起可向大陸輸出石斑魚。
檢出孔雀石綠等禁藥 去年6月暫停
國台辦說,由於多次從台灣輸入的石斑魚中檢出孔雀石綠、結晶紫禁用藥物及土黴素超標,基於保障食品安全和大陸消費者健康安全的考慮,海關總署去年6月13日起暫停台灣的石斑魚輸入。及後台灣石斑魚業者通過多種渠道表示,願意採取有效措施,改善產品品質,確保輸往大陸石斑魚安全。
國台辦強調只要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兩岸就是一家人,事情就好商量、好解決,大陸願意與台灣有關方面共同努力,繼續為恢復台灣農漁產品輸入大陸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