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宗芳/綜合報道
三年前江蘇南京女大生慘遭男友設計絞殺,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雲南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7日處決犯人洪嶠,被害人李姓女大生父親獲知後發布影片稱,「我們終於鬆了一口氣,對得起孩子對我們的信任」。
死者父:對得起孩子的信任
綜合內媒報道,被害人李姓女大生父親李勝,在得知犯人洪嶠被處死後,稱「這是一個終歸要到來的結果」,心裡的一塊石頭總算落地,現在想著能慢慢回歸平靜,他並發布影片稱,「我們終於鬆了一口氣,對得起孩子對我們的信任」。
李姓女大生2020年遭男友設計遠赴千里外西雙版納,慘被絞殺。(圖/翻攝微博)
兇徒對外自稱「國安人員」
回顧案情,犯人洪嶠為一軍事迷,卻對外自稱是「國安人員」,2019年11月與被害人李某月在地鐵結識後相戀,女方當時就讀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空乘專業。其後兩人不時發生爭執,2020年女方提出分手致洪嶠萌生殺意,並邀來友人張晨光、曹澤青,多次商議殺人計劃。
2020年7月6日,由洪嶠利用「和平精英」遊戲語音功能,誘騙人李女前往雲南西雙版納勐海縣找他,待女友抵達後於9日晚,誘騙其至當地公園森林中,拿出事前準備好的工具,夥同張晨光、曹澤青將李女絞殺勒斃並掩埋藏屍,事後還佯稱找不到女友,通知李女父親,並陪同一起去報警。
嫌犯洪嶠(右)對外自稱是「國安人員」實為軍事迷。(圖/翻攝微博)
據悉,2022年6月27日,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判處洪嶠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約1.14萬港元)。洪嶠上訴後,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終維持第一審對洪嶠判處死刑的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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