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時小朋友收到利是,父母通常會「沒收」代為儲起,但不少人最後發現這筆利是錢去向成謎,大呼是「世紀騙案」。江蘇徐州邳州市就有一對13歲雙胞胎起訴父親,要求交還1.68萬元(人民幣,下同)利是錢。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近日公布這宗個案,指姓周男子與姓吳女子結婚後,育有一對雙胞胎子女,之後兩人離婚,兩名子女都由吳女撫養。2020年1月26日,周男以代為保管名義,將兩名子女的1.68萬元壓歲錢拿走。
兩名子女之後多次要求父親歸還這筆壓歲錢,但父親以各種理由拒絕,兩名子女於是入稟法院,要求父親「還錢」。
法院判父親15日內向兩子女歸還利是錢
邳州市人民法院最終根據《民法典》及《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判周男在判決生效後15日內,分別向兩名子女歸還8,000元及8,800元壓歲錢。
法院解釋,兩名原告的長輩在過年期間按民間風俗習慣,給予兩人「壓歲錢」,符合《民法典》關於贈與的法律構成要件,相關贈與行為合法有效,涉案壓歲錢應是分別屬於兩名原告的合法個人財產。
法院又指,兩名原告為未成年人,周男和吳女作為兩人的父母,是兩人的法定監護人,有保護兩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及其他合法權益等職責。吳女與周男離婚後,兩名原告由吳女直接撫養,現兩名原告經吳女同意,向周男索要其個人財產、即壓歲錢,周男應及時返還,交由吳女監管。周男經兩名原告催要久拖不予返還,已侵犯了兩名原告的合法權益。
網民爭論:小孩利是錢是父母「換」來
對於利是錢的去向,網民議論紛紛。有網民認為,「沒有父母的付出,小孩子那裡來收取壓歲錢的可能?」、「小孩子的壓歲錢應該是家長的錢換來的吧,他爸爸給別人也沒少發吧」,但有網民反駁,「他爸是沒少發,但發出去的就屬於被發紅包的親戚家的小孩了呀,難道還屬於老爸?」、「表面看著是換的,法律上認為是長輩給晚輩的」。
還有網民表示,「上幼稚園的時候,老師說過,給別人的東西,給了別人,那個東西就不是自己的」、「我很小的時候就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拿到壓歲錢拆都不拆轉手就給老媽了,反正平時要零花錢都是給的很痛快的」。
網民:連孩子壓歲錢都要坑 真丟臉
有網民又批評事件「有理無情」,稱「這樣的家庭出來的孩子,還會有親情嗎」、「這是孩子媽與孩子爹之間的官司,對孩子影響不好」、「明面上看似是小孩要壓歲錢,實則是父母之間的矛盾」。有網民就指出,「兩個小孩都是母親撫養,你覺得這個當爸的靠譜嗎?有情個鬼!」、「連孩子壓歲錢都要坑的男人,真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