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地住滿半年的港澳台居民自2018年9月起,可以申領內地居住證。有傳媒早前報道,在港人北上消費熱潮下,有中介懷疑向有意申請者,聲稱可提供虛假住址及租約等文件,協助辦證,以便享受與內地居民同等福利。
香港電台在網上成功接觸懷疑中介人士,對方稱可幫忙收費2000至4000元,強調不會有法律風險,不用擔心被秋後算賬。
有在廣州工作的港人早前成功申領居住證,她不贊成虛報住址的做法,執法部門應該上門核實。
曾志文期望市民了解相關法律
工聯會副會長、大灣區社會服務社總幹事曾志文指出,去年受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委託,可以在香港代辦內地5個城市的社保申請,過程中收到超過200宗有關申請內地居住證的查詢,尤其是如何取得居住證明。針對涉嫌違法行為,她期望市民要了解清楚相關法律法規,當局亦要嚴厲執法,絕不能姑息。
內地律師范辰表示,有關做法無論是申請人抑或中介都有法律風險,輕則居住證作廢、罰款,嚴重的可能會被列入黑名單不能再辦證,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等。當局可以通過居委會、街道辦等,核實申請人的居住地點,其他部門例如港澳辦、台辦亦要做好管理工作。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