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一對夫婦協議離婚後,但繼續同居又不分割共同財產,其後女方隱瞞中彩券獲得500萬元人民幣(下同)獎金,被前夫提告要求分一半獎金。江西章貢區人民法院上周五(20日)公布案例,判處女方要前夫支付200萬元。
綜合《九派新聞》等內地媒體報道,原告齊先生(化名)與陳女士(化名)婚後育有一名兒子,為取得購屋資格同時保住公租房而協議離婚,由女方買下一套商品房,男方支付購屋款19.5萬元,離婚後,雙方未分割共同財產,繼續同居及共同經營廣告業務,經濟往來頻繁。
法院:無法區分2元購彩資金來源
陳女士於2022年5月10日以2元購買一注福利彩票,中獎500萬元,稅後獲得400萬元,同年與齊先生約定解除關係。法院審理認為,因雙方經濟混同,被告2元購彩資金無法區分來源是個人、原告財產,或是共同財產,應視為雙方等額享有獎金,應向原告支付200萬元。被告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