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殺豬場」摘器官真的存在?台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查獲,3名男女誘騙一名男子到柬埔寨,聲稱是從事高薪行政工作,並在出發前以防疫為由,安排男子進行肝臟、腎臟、X光等健康檢查,暗地裡則與柬埔寨的人體器官買家談妥以1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25萬港元)「賣豬仔」,對話中更提及「全拆」,即摘取心、肝、腎、眼角膜等全數可用器官。幸男子抵達柬埔寨後買家變卦,男子僥倖逃過一劫回台。
台灣傳媒引述桃園地檢署指,涉案的31歲姓謝男子、27歲姓蔡男子及25歲姓林女子,與另案姓王男子(已被嘉義地檢署羈押,案件偵辦中),共同組織人口販運集團,其中謝男負責尋找「貨源」,蔡男及王男負責管理監督受害人出境,林女負責尋找買家。
疑犯以高薪行政工作誘契弟去柬埔寨
桃園地檢署早前調查一宗詐騙案時,發現林女手機內有介紹一名姓黃男子去柬埔寨「摘除器官」的訊息,於是深入調查。最初黃男三緘其口,在檢察官多次細心勸慰下才指證疑犯,令案件有所突破。
檢方指出,林女先在去年聯絡上柬埔寨的姓葉人體器官買家,談妥以100萬元交易——「豬仔」登機後支付50萬元,抵埗後4小時內支付尾數;然後林女找上謝男和蔡男,約定事成後謝男分得80萬元,自己和蔡男各得10萬元。謝男遂於今年7月找上結拜多年的姓黃契弟,聲稱介紹其到柬埔寨從事一份月薪六七萬的行政工作。
黃男信以為真,聽從其安排做各項身體檢查,並交出身份證等讓謝男為其辦理護照和購買機票,於7月27日在王男「送機」下,獨自登上前往柬埔寨的班機。
人體器官買家突終止交易 稱找到其他貨源
沒想到黃男抵達柬埔寨後,買家突然拒絕與林女等人交易,稱已找到其他貨源。黃男最終知悉受騙,逃回台灣,惟遭到謝男以兄弟情誼威脅不得供出內情。
桃園地檢署今日按人口販運防制法「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罪」及刑法「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境罪」起訴林女等3人,批評3人不顧他人性命,誘騙黃男到柬埔寨供人摘取器官,且相關對話中提及「全拆」,「罔顧人命至極」,有關行徑駭人聽聞,罪行重大,加上威脅黃男不得供出其罪行,態度惡劣,建議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檢署又指,會持續加強查緝並嚴辦重懲不法犯罪集團,以維護民眾安全,並呼籲民眾面對海外高薪求職廣告或訊息,務必提高警覺,審慎評估,以免受騙上當,危及自我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