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雲山今早發生嚴重交通意外,一名7歲女童被捲入車底,其後有兩名男子因為嘗試將女童由車底拉出而遭炮轟,亦有人認為如果女童不應留在灼熱的車底。但其實,在車禍現場除非有危險情況,否則不應隨便移動傷者。
或致即時生命危險
交通意外、墮樓及其他劇烈運動都有機會因強力的撞擊而損害脊椎,如果隨便移動傷者,有機會令傷者的頸部受創或骨折進一步移位,如果壓到氣管或神經,或令傷者有即時生命危險。台灣有醫生強調,脊椎布滿神經線,以控制身體的活動及知覺,一旦脊椎受傷,有可能引致癱瘓,嚴重時更可能導致死亡。
應視作骨折傷者
所有車禍現場昏迷的傷者,都應該視作骨折傷者,如果無危險情況,則應讓傷者留在原地,等待救護人員到場處理。但是以下情況則應移走,包括傷者停止呼吸而無法在有關位置進行急救,及車輛有爆炸及起火危險;而移動傷者位置時,應記低傷者的確實位置、車禍時間及地點。另外,若有傷者被壓於車底,市民亦不應企圖抬起車身,以免因力不從心而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