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召車企業Uber自2019年起在澳洲面臨由的士和出租車司機,以及持牌者發起的集體訴訟,指其進入澳洲市場令他們蒙受損失,Uber周一同意支付2.718億澳元(約13.9億港元)庭外和解,成為澳洲歷來第五大筆和解金額,並是Uber在全球首宗同類庭外和解協議。
這宗集體訴訟於約5年前在維多利亞州最高法院提出,代表逾8,000名的士司機、出租車司機及持牌者,指控Uber違反了要求的士及出租車需要領取牌照的法律。訴訟一方指,Uber在2012年進入澳洲市場後,從持牌的士司機中獲取收入,並同時破壞相關牌照的價值。Uber曾表示,從未曾故意違法。
代表入稟司機的律師行莫里斯布萊克本(Maurice Blackburn)指,Uber一直竭力抵抗,「經過多年來拒絕對那些我們認為受到傷害的人做正確的事,現在Uber終於屈服」,並透露上述和解金額。代表律師聲稱,Uber進入澳洲之初,作出了多種令人震驚的行為,包括使用無牌汽車及未獲認證的司機,破壞行業本來的運作。
Uber發言人︰公司現已在澳洲各地獲當局認可
前議員及的士司機巴頓(Rod Barton)是這宗集體訴訟的成員之一,他表示這項和解,證明了他對Uber有意規避該國的士牌照規定的想法是對的,「他們(Uber)非常清楚地知道需要讓他們的司機和車輛持有完整的牌照」,但「他們選擇不這樣做,並且做了很多令他們在的士行業中佔優勢的事,奠定了立足點」。
Uber發言人回應稱,自2018年以來,公司一直有在澳洲各州層面上,參與賠償給的士業界的計劃,「而在今天提出的和解方案中,我們將這些遺留問題徹底解決」。發言人並稱,Uber在10多年前創立時,包括澳在內等各地均無共乘法規,現在Uber已在澳洲各州獲當局認可經營,並成為交通系統的重要一部分。澳洲於2015年修例,允許Uber在不需要的士牌照下營運,同時各州政府為的士司機和牌照持有人,設立了補償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