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沖繩縣去年初爆發青少年衝擊警署事件,涉事的警員今日(4日)上庭受審,由於他承認所有的控罪,案件在即日審結,並在月底作出判決。檢控方就要求31歲的警員罰款100萬日圓,而警員就在庭上向被打至右眼失明的青年道歉。
在去年初,一名當時17歲的高中生,被警察驅趕暴走族時,用警棍揮中其右邊臉部,導致眼球爆裂。31歲的警員被以工作疏忽致他人受傷的罪名,今日在沖繩那霸地方法院受審。警員承認有關的指控下,案件在即日完成審理,並在本月25日進行判決。高中生透過受害者系統,由檢控方讀出其供詞,指自己的生活因為事件而大受打擊,要求對警員採取嚴厲處分。而檢察官提出對警員作100萬日圓的罰款,而辯方亦希望以罰款解決。
警員在庭上大致承認所有的控罪,唯否認有關控罪書指當時青年乘坐的電單車只有時速25公里的說法,指估計車速應達時速30公里以上。不過在被問到受害人之時,警員向在旁聽席的家屬及屏後的受害男生表示:「對今次造成這麼大的傷害,非常的對不起。」
共15青年涉騷亂被起訴
在有關事件後,大批沖繩青年因為不滿警察的處理,在去年1月27日至28日間,向沖繩警署投擲石塊及縱火。當中一名20多歲的黑社會成員被控集體刑事毀壞而被起訴,同案之後亦共有15人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