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萬聖節,日本東京京王線列車內,刺傷以及縱火的疑犯,雖然在之後指自己希望換取死刑而犯案,不過東京的地方法院今日(31日)作出裁決,僅判處23年刑期。
在2021年10月31日,疑兇的服部恭太手持利刀在京王線的一輛特急列車上,刺傷面前的一名當時72歲的男子,其後更在行走的車廂內潑燃油及點火。男子供稱想殺害鄰近的12名乘客,不過最後72歲的男子雖然一度心肺功能停止,但最後在重傷後恢復。而在今日法院的裁決,裁定服部12項的殺人未遂及縱火罪行,當中10項成立,其餘的2宗因為受害人較遠離起火位置,而沒有判罪成。
10項殺人未遂及縱火罪成
根據警察的調查指,服部在當年的6月,因為任職的電話公司客服工作,被顧客投訴而需要調職,加上得悉前女友與他人結婚而抱有自殺念頭。在自殺失敗後,因而引起他希望透過殺人去換取死刑的計劃,並有意在人多的萬聖節於澀谷進行無差別的殺人,在參考同年稍早發生的小田急線傷人事件後,而令他有了在行走的列車內縱火殺人的想法。而服部最後更模仿了美國電影《小丑》的造型犯案。
控方最初向法官提出25年的到期要求,而辯方律師指,在服部點火之時,遇害的12人都已經在可逃離的位置,沒有即時的危險,而希望以12年的量刑。法官竹下雄最終判處服部23年的刑期,竹下在判刑中批評:「以自私的理由而引發無差別的罪行,是極為邪惡及卑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