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淑怡在多位律師陪同下到場,精神狀態甚佳。
關淑怡今年3月涉嫌於愉景灣酒店一間餐廳內,與職員因落單問題發生口角,雙方爭執期間,關淑怡疑出打手人並涉恐嚇,警方接報到場,以涉嫌「刑事恐嚇及普通襲擊」拘捕她,案件昨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
精神狀態甚佳的關淑怡,昨日由兩男兩女律師團隊陪伴到法庭,並由一名外籍男律師幫她答辯,她約於下午1時45分以一身素黑色裝束現身,雙手插袋走入法院。她就第二項普通襲擊罪認罪,第一項刑事恐嚇控罪則被撤銷。裁判官結案陳詞時表示,她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是大眾的模範,不應使用暴力,希望她向前,可以開心過生活,最後判罰款2,000元。普通襲擊罪的罰款起點是3,000元,法官見她認罪,事件中亦沒有人受傷,所以罰她2,000元兼留案底。扣除之前她交下的保釋金,她只需交1,500元。關淑怡離開法院時面無表情,匆匆登車離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