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天后梅艷芳母親梅覃美金昨日登報,宣布與梅啟明脫離母子關係,梅啟明今日舉行記招,反指梅媽收了別人錢,因而受到擺布,但當被問到有否實質證據時,他卻交不出來,在再三追問下,才指梅媽收錢是自己估計的。
梅啟明指今次開記招是「代母澄清」,他指梅媽「眼有矇、耳又聾」,是受人唆擺。他又指是梅媽著他去控告電影公司,到他入稟法院之後,梅媽才著他撤銷。他說︰「佢如果唔係受咗人哋利益,佢就唔使驚打官司,就算告上法庭都係我嘅問題,同佢冇關㗎。」他續指04年已註冊「梅艷芳」這個商標,他會堅持控告電影公司,要求電影公司與他和談,「就算一蚊都好,電影公司都要出嚟交代。」
曾問梅媽借錢打官司被拒
問到梅啟明何來金錢打官司,他指「窮有窮嘅打法」,並拿出法庭文件,指自己遇上「租霸」,導致經濟損失,並稱獲法院判可獲幾十萬元,現該案件仍正在進行訴訟。他透露曾問梅媽借錢打官司被拒,於是問別人借錢。再問到梅媽身在何方,他指對方現身處醫院,身體沒大礙,只是在逃避,並再指梅媽受人唆擺。當被問到梅媽收錢是否純屬個人揣測,梅啟明說︰「揣測還揣測,事實都有一部份。如果佢冇收咗人錢,佢點解會叫我唔好告?」
梅媽收25萬只分到2萬
至於為何梅媽著他不要提告,梅啟明表示︰「我有問,佢冇答。唔係我註冊個商標做咩?(點解你唔聽佢講?) 我梗係唔聽啦!人係要正直,無理由你唔啱我都要跟你行。阿媽又點啫!阿媽生我係另一回事!」提到梅媽已幫他多年,甚至資助他的生活費,梅啟明說︰「幫咩我好多年呀!我一啲都唔感恩!你哋知唔知佢收幾多錢一個月?25萬呀!我只攞2萬蚊!」
梅啟明自言從不貪財,「我貪財,我就一早貪咗啦!個個月貪佢一兩萬蚊,係咪咁講呀!仲話要養我一家大細,你估我真係殘廢㗎!我喺出面做過好多份工,做過地盤,裝修、廚房,做到褲都濕埋,而我一路都做緊,係散工嚟嘅。」他又指梅媽拿廿萬,每月只給他2萬元不夠用,並聲稱全用來供養仔女。
否認包二奶 只是女友
對於被指包二奶,梅啟明反指記者太敏感,並指那人是女朋友,更謂「女朋友個個都有」,就算老婆要離婚也沒所謂。他說︰「人哋係幫緊我,因為我唔夠開支,我唔係包二奶,講真我有咩本事包啫。」由於梅啟明做訪問期間不停咳嗽,但拒絕透露病情,只謂自己寧願死,「我想死,死嘅原因係證明俾阿媽睇,我係無錯!就算九十幾歲都咁話!(想與梅媽修補關係嗎?)我冇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