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娛樂 2021-03-24 15:17:00 楊明拒提供血液樣本罪不成立 但須還柙等背景報告 分享: 楊明去年8月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其後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及「車窗玻璃光度不足」三項罪名。辯方指意外發生後,被告向會面的大律師投訴,指警長在大律師不在場下,問被告是否願意抽血,做法不公。早前他否認首項控罪,但承認第二、三項控罪,案件今日於東區裁判院續審。 裁判官鄧少雄接受辯方解釋,認為被告當時未能理解當刻資訊,栽定「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控罪不成立。由於楊明早已承認兩項控罪,案件押至4月14日判刑,期間他需還柙等候索取背景報告。 amJetso 送BIODERMA救星小紅瓶🩷護膚恩物 立即按此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