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法會暴動案於本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藝人王宗堯、何俊諺、林錦均及吳志勇被裁定暴動罪成,案件於今日(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呈上包括王宗堯本人共17封求情信,案件於下月16日判刑。其中王宗堯親撰的求情信指,一直將演藝工作視爲終生事業,認為可與時代連結,安撫大眾心靈。他感恩從前輩如翁靜晶、曾江、廖啓智,吳孟達等身上,學懂「學做戲先學做人」;惟被捕後被迫離開工作,感激在困難時遇上為他分憂的妻子,自愧未能陪伴父母。他又引用母校英華書院的校訓「篤信善行」,日後將繼續懷真誠的心,幫助社會有需要的人,盼在大眾一同努力下,香港會走得更好、走得更遠。
英華前校長撰求情信
17封為王宗堯的求情信分別由被告父親、妻子、母校英華書院前校長鄭鈞傑、音樂人陳詩慧及電台主持黃冠斌等人撰寫。王宗堯父親及妻子在求情信中稱讚王對家人負責,英華書院前校長鄭鈞傑指王樂於助人,為人謙厚;歌手陳詩慧指王真誠友善及富同情心。
【王宗堯求情信全文】
法官閣下,我的名字是王宗堯。
首先我想感謝你在這次審訊之中,你對我哋每一位上犯人欄嘅作供都非常用心地聆聽。
在2019年9月30日被捕,當時我40歲。之後,我的人生,相信同好多不同嘅香港人一樣,停頓了下來。
40歲之前嘅我一直將表演/演戲視爲終生事業。
好多人話,戲劇係可以反映生活,同社會、同時代連結在一起;戲劇亦都係可以幫助大家對話,戲劇亦都可以安撫大家嘅心靈。
在演戲上面,我遇過很多無私地願意教導年輕人嘅前輩,我遇過翁靜晶、曾江、廖啓智,吳孟達等……
喺佢哋嘅身上,我學識咗「學做戲先學做人」,要專業之餘更時常懷著謙卑同助人嘅心。
所謂「活到老學到老」我一直都視佢爲我嘅一個終身嘅課題,希望可以用我嘅作品去演活同接觸更加多不同人嘅心靈。
然後,40歲當天之後,我已經被迫離開我這個由12歲開始接觸的工作。
這五年間我好努力地為留下來的自己增值,我同太太最近亦都開始了我們的小食店,希望可以帶多一點開心嘅氣氛俾到社會大衆。
我很感激在最困難嘅時候遇上咗我嘅太太,得到佢同家人對我嘅包容,陪伴同理解,在這五年間亦為我擔驚受怕,替我分憂,同埋面對未來要受到刑責嘅種種不確定性。
面對父母年紀開始漸大,自己亦擔心自己在身邊不能好好照顧佢地。自覺愧對了他們栽培同養育之恩。
然而,我爸爸、我哋同讀嘅英華書院,都同樣地用「篤信善行」去鼓勵我。
要常懷善心。
要樂於助人。
我相信,無論這次的刑期有多重,在負上這次社會責任之後,我仍然會懷著一顆最真誠心,去幫助社會上有需要幫助的人。
我亦相信同盼望,
在大家一同努力之下
香港,會走得更好,會走得更遠。
再次感謝法官大人聽取我嘅求情。
第八被告
王宗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