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決定,所有參與港大學生會評議會上月7日會議的學生,禁止進入港大校園範圍,以及使用大學設施和服務,直至另行通告。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早於電台節目透露,昨晚已通知校方辭任校委會委員,但沒正面回應請辭是否與港大校委會決定有關。他又指,對校方決定感到難過,認為做法褫奪學生學習的權利。
認為決定有越權嫌疑
張達明表示,沒有參與昨晚校委會的會議,沒分作有關決定,最終也沒有收到討論文件,不清楚會上具體討論內容。對於校方決定,張坦言學生的確有不著,但他們已經就事件道歉,認為大學應該是培育學生有錯能改的地方。他指,校方本身有紀律研訊程序,由紀律委員會聽取學生申辯下再作決定,但在無罪假定的情況下,認為今次決定有越權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