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拘捕4名港大學生,指他們涉嫌上月在港大評議會通過動議,悼念七一刺警案的施襲者,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宣揚恐怖主義」罪,又指當日與會人士,包括投贊成議案的30名人士及投棄權票的人士,警方會接見他們了解當中的角色及投票理由等。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向本報表示,「宣揚恐怖主義」罪要視乎有關人士的行為及意圖,他認為當日投贊成票的人士,甚至包括在案發現場悼念及獻花的市民,都可能被指觸犯「宣揚恐怖主義」罪,惟他指投棄權票的人士,則看不到有犯罪的意圖。
湯家驊:行為意圖兩者不能切割
湯家驊強調,就算個人的政治立場是怎樣,都不應該支持涉案施襲者,認為有關「宣揚恐怖主義」罪行,除要看涉事人士的行為外,還要視乎當時的大環境及當中的意圖,強調兩者不能切割。他解釋,如果深夜3時悼念疑兇,沒有人看到則不涉宣揚成分,但涉案人士透過公開宣傳或訊息告訴第三者悼念刺警案的疑兇,便有「宣揚」的意圖,他強調不應宣揚暴力的行為。
湯家驊認為當日在港大評議會上的人士,甚至包括在案發現場悼念及獻花的市民,都有「宣揚恐怖主義」的意圖,警方在檢控過程中需要一定程序,未必即時檢控,不過當日投贊成票的人士是否受到同輩壓力而投贊成票則未可知。他說,每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都是由律政司作出仔細考慮後才作出檢控,當中會平衡對社會造成的影響。
湯家驊:聲援白衣人看不到有威迫政府達政治目的
對於有人在街站聲援721元朗事件中,涉暴動襲擊市民的白衣人,被問到是否同樣屬「宣揚恐怖主義」?湯家驊指有關事件看不到有威迫政府達到政治目的,又說如果要這樣追究,自反修例示威以來,許多宗涉違法、「私了」的案件,警方亦無法拘捕全部人,強調這樣追究只會加深社會矛盾。
至於社會有聲音認為政府應該了解有人悼念疑兇的深層次原因,湯家驊說不認同有關講法。他指市民可以「表達」及「發洩」對政府的不滿,但不能作出及支持「暴力」行為,他呼籲市民切勿走「法律罅」,以免以身試法,強調支持民主的人士是不會支持暴力及犯法。
註:湯家驊有參選法律界選委會,其餘參選選委名單:
李連君(律師,禮德齊伯禮律師行合夥人)
何淑瑛(大律師)
胡振輝(律師)
范凱傑(大律師)
許文傑(律師)
梁定邦(資深大律師)
麥慶歡(大律師)
彭韻僖(律師會會長)
鄭程(律師)
蔣瑞福(的近律師行首席合夥人)
劉漢銓(律師會前會長)
蕭詠儀(律師)
盧懿杏(律師)
藍德業(資深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