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由4月5日至4月7日,一連三日於香港大球場一帶進行打擊的士違例行動,重點打擊的士司機拒載等損害香港形象的違法行為。行動中,人員喬裝乘客發現一名的士司機涉嫌拒載,以及沒有展示的士計程錶,警方將會發出傳票控告。另外,人員亦發出7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票控的士在限制區內等候。
警方會繼續採取果斷的執法行動,打擊濫收車資及拒載等有關的士違法行為,以保障市民及遊客的權益,及維護香港的國際形象。市民如發現任何有關的士違法行為,應記下時間、地點、的士車牌,司機姓名及行車路線等資料,並向警方舉報。
5司機涉「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收傳票
另外,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亦在七人欖球賽期間,一連三日在區內進打擊的士交通違法行動,主要打擊的士濫收車資、拒載、行車期間沒有展示的士咪表指示器(俗稱「冚旗載客」)等違規行為。行動中,人員在尖沙咀區內設置多個路障,共截查50部載有乘客之的士,並了解有關的士有否向乘客要求額外車資。如初步發現的士有違規行為,會記下相關的士司機及乘客資料作進一步調查及檢控之用。另外,人員又向5名涉嫌「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的的士司機發出交通傳票通知書。
警方非常重視「濫收車資」的案件,並提醒市民有關罪行屬嚴重違法行為,根據香港法例,濫收車資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被判入獄六個月及罰款一萬元。警方重申行動仍在進行中,亦會繼續採取果斷的執法行動,打擊有關的士違法行為,以保障市民及遊客的權益。市民及遊客如發現任何有關的士違法行為,應記下時間、地點、的士車牌,司機姓名及行車路線等資料,並向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