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寶石湖路上周六(1日)發生一宗綠的撞倒女童後不顧而去一案。消息稱,涉事的士司機於今日(5日)早上到警署自首,事件中懷疑有人掛「影子」車牌,目前在上水警署扣查,案件交由大埔警區重案組調查。
9歲女童被撞倒
事發於上周六(1日)上午約11時,一輛綠的沿上水寶石湖路行駛,一名9歲女童於寶石湖路近寶運路交界過馬路時,遭該輛綠的右側撞倒,即時倒地,惟的士於意外後沒有停下,不顧而去。女童其後自行起身,一名白髮途人見狀立即上前安慰女童,並報警求助。據悉女童頭、手及腳部擦傷,牙齒受損。警方和救護員接報後趕至現場,將受傷女童送往北區醫院治理。警方將案件列「交通意外有人受傷-不顧而去」處理。
綠的疑行錯線兼衝燈
有車cam片段拍攝到事發一刻,據了解,該輛綠的駛入只可右轉的線道,但最後卻直駛,當時交通燈號為紅色;而女童在行人綠燈閃動期間跑過行人過路處,的士亦沒有停下。事發後,亦有人上載短片,影片中可見女童受驚哭泣,途人則安慰她表示「小朋友你等一陣,你爸爸應該好快到」。事件引來網民熱議,並於網上「緝兇」,指「當時司機係衝燈,所以撞到小朋友」。
昨日(4日)晚上一名自稱為女童家長的人士於網上社交平台上載9張傷勢圖片,顯示女童額頭及右面頰有瘀青,牙齒及上唇亦受損,手臂、雙膝及盆骨位置仍遺有瘀傷及擦傷,並撰文表示「我知道有好多人關心小妹妹嘅近況同埋傷勢。多謝大家關心。」
司機涉6宗罪被捕
警方今日(5日)下午交代案情,大埔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黎柱鋒表示,事發於上周六(5日),該車輛沿上水寶石湖路行駛,違反交通標誌,並且衝紅燈,再駛入一個正值綠燈的行人過路處,撞到一位8歲正在過路的女童,肇事車輛撞到女童後沒有停車,直接駛走。女童其與被送往北區醫院治療,同日出院。女童手、腳及額頭擦損、有瘀傷,以及被撞甩一隻牙,案件交由大埔警區重案組接手跟進調查。調查後確定車輛使用假牌,翻查閉路電視後,於昨日(4日)晚上在上水粉嶺圍停車場尋獲涉事車輛,同時發現車輛沒有登記,其後查得司機身分並追捕。至今日凌晨,該名56歲姓蔡本地男子,於上水警署自首,他報稱為商人,以涉嫌「危險駕駛」、「發行意外後沒有停車」、「發生意外後沒有報案」、「使用虛假文書」、「駕駛沒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現正被扣留調查。
最高可被判囚7年
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署理總督察李君豪表示,警方嚴厲譴責該名的士司機不負責的行為,根據條例,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及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