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級警員林海雲在東九龍走廊遭貨車撞斃殉職,有指意外時他無穿上反光衣,西九龍交通部特別調查隊第一隊主管余愷峰昨交代案情時承認,事發時林無穿上反光衣,就有否違反指引,則無正面回應,只強調警方在處理交通意外時,有既定程序及步驟。
據了解,警隊現只要求負責在路面上指揮交通及調查意外的警員必須穿著反光衣,如警員執行其他職務如駕駛或執拾物品則不一定需要穿著,同樣也要視乎警車有否配備反光衣等裝備;加上反光保護外套緊束身體,不利搬抬收拾等,或令部分警員會暫時除下反光衣。而林所穿警察外套已有基本的反光功能,包括背部、胸前等均有反光間條。消息稱,相信今次事件後,將檢討有關指引是否合適。
另外,警方公布意外於昨清晨約5時20分發生,網上流傳一條途經上址車輛行車紀錄器的錄影片段,按紀錄器時間,亦為5時20分,估計此車途經後不久,意外便發生。片段先看到,東九龍走廊上,有3個「雪糕筒」路障(圖1),再看到有一輛相信是其後被撞的警方輕型貨車、一輛警察電單車及一輛私家車,快線落橋位有一輛黑色房車停下。3名警員在公路上(圖2),兩名有穿上反光衣,另一名則穿上深色警察制服(圖、箭咀),高舉亮著手電筒,橫越4條行車線(圖3),舉手示意截住駛至的車輛,讓房車安全緩緩駛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