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本地 2018-12-05 06:00:00 何志平案 最快今日裁決 分享: 本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圖)涉嫌賄賂非洲官員一案,周二在紐約聯邦法院進入第6日聆訊,儘管法官強調美國憲法賦予被告自辯權,但何志平仍決定放棄自辯,控方則傳召美國滙豐銀行負責監管匯款的員工,以及美國檢察官辦公室探員作供,以證何志平曾代表華信匯款50萬美元予前聯合國大會主席、烏干達外長庫泰薩。審訊原料需時逾兩周,因控方證人已完成作供、辯方無證人出庭,提前至周三作結案陳辭,陪審團最快同日有裁決,若罪成,法官會於6個月內判刑,有律師認為罪成機會大,考慮到案中無受害人及何志平的年紀,料刑期約5年。 立即更新/下載AM730手機APP 體驗升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