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緝8名海外港人,每人懸紅100萬元,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指,警方已經收到一些資料,會繼續收集情報、窮追猛打、執法必嚴。另外,據悉,羅冠聰的家人被警方國安處帶走錄口供,之後獲准離開。
李家超昨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及8名身處海外港人被警方懸紅通緝調查進展時,稱會用盡所有方法終身追捕他們,追究任何人以資金形式及幕後力量支援他們,目前警方收到一些資料,會繼續收集情報、窮追猛打、執法必嚴;重申大家應該對該8名被通緝人士是「過街老鼠」、避之則吉,若有情報應提供予警方,任何人協助警方拘捕或成功檢控,都可按實際情況獲得賞金。
有消息指,國安處人員昨早到羅冠聰在港曾居住的東涌逸東邨至逸樓寓所搜查,帶走其父母及兄長錄口供,了解他們有無向羅冠聰提供經濟援助,以及是否他在香港的代理人,3人錄完口供後獲准離開。
翻查記錄,羅冠聰3年前曾經在社交網站發文,說離開香港後無再聯絡親人,正式與他們斷絕關係,不再往來,自己所有在海外的倡議工作以個人身份而行。
國安處上周公布通緝包括羅冠聰、郭榮鏗、許智峯、任建峰等8名人士,指他們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每人懸紅100萬元。
陳澤銘︰權力並不包括除牌
律政司司長向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投訴郭榮鏗和任建峰,指兩人涉嫌嚴重違反作為法律執業者的重要專業守則和道德。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基於保密原則,在投訴未成立前,不會公布被投訴人身份及調查內容,強調律師會有既定程序處理。
他又說,今次投訴涉及香港國安法,以往從未處理過,現時難以估計調查時間,加上個案涉及的人士可能不在本地,溝通上的書信往來需要一定時間。現時難以說明個案何時可以完成處理,他補充指律師會是獨立的專業團體,根據守則及《法律執業者條例》對會員操守作出監管,但權力並不包括除牌,一旦涉及除牌,要靠獨立律師審裁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