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男子被控兩項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的罪名,於今日(2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6個月。(資料圖片)](https://cdn.am730.com.hk/s3fs-public/styles/article_image/public/2024-05/20211101SOB%E7%81%A3%E4%BB%94%E5%85%A5%E5%A2%83%E4%BA%8B%E5%8B%99%E5%A4%A7%E6%A8%93%E5%A4%96%E8%B2%8C%E5%8F%8A%E5%AE%89%E5%BF%83%E5%87%BA%E8%A1%8C%E8%A8%98%E9%8C%84%E4%BD%8D%E7%BD%AE%E9%85%8D%E7%9B%B806_0.jpg?itok=e8f-22UF×tamp=1739376612)
一名內地男子被控兩項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的罪名,於今日(2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6個月。(資料圖片)
一名內地男子被控兩項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的罪名,於今日(2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6個月。
申請延期逗留期間被告妻子已離港
43歲被告早前以旅客身分抵港,期間以需要留港探望妻子為理由,向入境處申請延期逗留。處方及後發現被告申請延期逗留時其妻子已經不在香港,遂向被告展開調查。調查期間,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在其遞交延期申請時,在明知妻子不在香港的情況下,仍向入境處職員報稱要留港探望妻子。
被告因涉嫌就其申請延期逗留時的原因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而被落案起訴。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禁6個月。
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監禁14年
發言人重申,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5萬元及入獄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