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表示,澳洲康樂堡2款外用產品含有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呼籲市民停止購買及使用。涉事產品為「澳洲康樂堡全方位皮膚軟膏第三代配方」及「澳洲康樂堡全方位皮膚軟膏第五代配方」。署方跟進市民投訴並化驗後,發現產品樣本含有「二丙酸倍他米松」,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的第1部毒藥,產品亦懷疑屬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衛生署今日到天水圍一間藥房展開行動,一名40歲男子涉嫌非法售賣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警方拘捕。個案轉介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考慮是否需要採取紀律行動。
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已購買相關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有疑問或用後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01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