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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8 04:31:59
日報

兩視障人士投訴被趕落機 香港快運否認指控 稱按程序評估 就事件致歉補償及檢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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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飛機往外地旅遊本身是一件樂事,不過有視障人士投訴,早前乘搭香港快運(HK Express)航班,在登機後、準備起飛前突遭機組人員以「達不到安全標準」為由,要求兩人必須落機。兩人指,航空公司事後曾五度解釋要求落機的原因,但每次都有不同解釋,質疑前言不對後語,批評遭無理「趕落機」。香港快運回覆指,當日地勤和機組人員都是按照標準安全程序,評估兩名乘客情況,礙於評估需時令兩事主未能乘搭原定航班出發,就事件致歉和向兩人補償,又強調職員當日是基於安全考慮作決定,不同意「趕落機」的指控並否認涉「超賣」。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 視障人士 香港快運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與兩名視障會員召開記者會。(組織提供)

香港失明人協進會兩名「可獨立出行」的視障會員,5月22日原定乘搭下午3時由香港飛往日本東京的香港快運航班UO652,兩人憶述當日由辦理登機手續至禁區閘口登機時,地勤人員一直知悉他們為視障人士,其間一直獲得應有協助及順利獲發登機證,登機後機組人員更主動把他們調往航機較前位置就座,以及詳細解釋逃生程序和注意事項,兩人當時清楚表明可應付突發情況。

詎料,航班準備起飛前突然有機組人員表示,由於兩人達不到安全標準,故不能乘搭該航班並必須落機。事主之一李俊彥憶述,當時遭航空公司人員不禮貌對待,包括捉著他的手強行帶他落機,認為是被冒犯和侮辱。他又批評,航空公司事後5次的口頭或書面解釋理由都不盡相同,包括機長以安全為由要求兩人落機、航班座位「超賣」(Overbooking of flight)、找不到當日誰人要求兩人落機,以及地勤與機組人員因未能有一致判斷,須呈報給管理部門評估,令他們未能乘搭原定航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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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明人協進會 視障人士 香港快運

李俊彥(右)憶述遭要求落機一刻,感到被冒犯和侮辱。(組織提供)

兩人隨即尋求失明人協進會協助,最終經民航處協調後,同日晚上轉搭香港快運11時許起飛的航班UO624往東京,其間兩人獲香港快運發放面值共240元的餐券。香港失明人協進會會長黃俊恒指,被「趕落機」的兩人有能力獨立乘搭航機,亦不會對航空安全構成影響,又稱去年5月協會曾接獲另一會員投訴香港快運「拒絕提供前往登機閘口護送服務」,事件同樣要經民航處協調方能解決。他促請香港快運母公司國泰航空進行獨立調查,公開交代結果。同是視障人士的失明人協進會執行委員何睿知表示,曾乘搭其他航空公司航班,體驗良好。

香港快運

香港快運澄清,當日有關航班售出約七成機位,有關「超賣」的說法不符事實。(資料圖片)

澄清涉事航班未有「超賣」

香港快運回覆本報查詢時解釋,由於地勤及機組人員對兩名乘客作出了不同判斷,為確保所有乘客安全,人員將個案上報以作進一步評估,礙於評估需時,兩名乘客未能乘搭原定航班出發。經過管理人員進一步評估後,香港快運確認兩人可在沒有同行者的情況下安全乘搭航機,地勤人員隨即安排他們乘搭其選擇的同日航班前往最終目的地。

香港快運對造成兩位乘客的延誤和不便致歉,並會作出相應補償,同時已就今次事件檢討並改善工作流程,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重申香港快運一直有嚴謹的平等機會政策。香港快運航空商務總監王基傑澄清,當日有關航班售出約七成機位,有關「超賣」的說法不符事實,對引起的誤解深表歉意。他又不同意「趕落機」的指控,重申當日機組人員是基於安全考慮作出決定,並由當值人員陪同兩名乘客離開機艙。

平機會稱不評論個別個案,又指《殘疾歧視條例》保障殘疾人士享用貨品和服務,及使用設施方面不會因其殘疾而遭歧視,包括航空服務。平機會於2017年推出《無障礙航空簡易指引》,提到除因操作或安全理由,否則服務營辦商不應以乘客行動不便或殘疾為由,拒絕乘客預訂機位,或拒絕持有效機票或已預訂機位的乘客登機,若市民自己受到歧視,可向平機會提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