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本屆政府不會以立法方式處理有關侮辱公職人員行為。
局方提交立法會的文件說,政府絕不容忍侮辱公職人員行為的情況,並理解不同持份者對侮辱公職人員行為的關注 。公務員以專業及不偏不倚的態度服務社會,應受尊重。不過,環顧不同司法管轄區,專門禁止對公職人員作出侮辱行為的法例並不常見,如要推行相關立法工作會具相當挑戰性及爭議性,例如須考慮如何界定侮辱行為等。
目前法例已就阻礙或傷害行為訂立罪行
當局又說, 目前香港法例已經有就可能對公職人員造成阻礙或傷害的行為訂立罪行,政府認為目前未有需要以立法方式處理有關侮辱公職人員的行為。政府會善用現有法例及加強推行相應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措施,例如強化前線執法人員的裝備及檢視和優化有關使用裝備的指引,以阻嚇及減少對執法人員的侮辱行為,同時持續透過不同渠道加強公民教育及宣傳,傳達公務員專業公正履行工作,以期獲得社會人士對公務員執行公務的尊重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