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歲前田徑教練「W.H.」涉多年前非禮女學生X,被控1項非禮罪,他早前否認控罪。案件昨審前覆核,控方以基於案件敏感度為由,以英文字母隱藏被告名字,以「W.H.」作代號。控方曾向被告過去10年曾任過的學校查問,校長及老師均沒有聽聞被告曾非禮學生,辯方要求將結果寫入同意案情,惟控方拒絕;控方申請事主以視像作供,辯方反對,雙方需另擇日子爭辯安排。
控方將會傳召X、其朋友及老師作供,並以與案件無相關性為由,拒絕將沒有校長及老師聽聞過W.H.非禮學生的調查結果,寫於同意案情。裁判官不同意,指有關資料與W.H.犯罪傾向有關,控方不應因資料對辯方有利而拒絕。案件排期至9月26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圖)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