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前香港眾志成員營運的「衝刺有限公司」,透過食肆「The Artlab by Favilla(Favilla)」發售「自救口罩」,其包裝上的「ASTM Level 1」標示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早前發出5張告票,其中「衝刺」被控「管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或商業或製作用途罪」,該公司代表今日(30日)出庭認罪,被判罰款1萬元,而海關檢獲的935盒口罩將會充公。
前眾志副主席鄭家朗及時任常委梁延豐,同樣被票控「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商業用途罪」,但兩人今日未有出庭應訊,司法機構將再向他們發出傳票。
專家稱對醫護構成風險
案情指,海關去年接獲線報,檢獲935盒總值逾9萬元的口罩,經檢驗後,海關人員向理大護理學院助理教授林清博士索取專家意見,認為口罩至少要達「ASTM level 1」才符合標準,否則會對醫護人員帶來中等程度的風險。
涉事餐廳案件押至11月訊
海關早前發出5張告票,分別控告「朝花夕拾有限公司」(Favilla Limited,即涉事餐廳)、餐廳負責人梁百豪、「衝刺有限公司」、鄭家朗及梁延豐。梁百豪及其餐廳的案件則押後至11月11日再訊,兩被告暫時毋須答辯,以待檢閱控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