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職解款員的34歲被告張文港,涉於2020年9月在港鐵將軍澳站以廚師刀插向前同事的頸部,事主最終不治。陪審團今日一致裁定被告謀殺和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還押至明日判刑。
控方指被告中五畢業,患有抑鬱症。辯方呈上被告、其中學老師、教會人員等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還押時完成聖經課程,努力改過自新。法官陳仲衡表示,被告在信中稱殺人和心理狀態有關,說法與陪審團的定罪裁決有出入。
被告指與事主有工作誤會
被告早前自辯指,初期和事主關係亦師亦友,後來因工作誤會,兩人關係惡化。被告承認離職後情緒爆發,遇見事主後情緒激動,所以跟蹤事主,形容一直想和他同歸於盡。
控方開案陳詞指,2020年8月30日,死者乘搭公司車輛時,被告突然出現並拍打車窗,向死者破口大罵。同日傍晚被告在家品店購買了涉案廚師刀。事發當日,被告在港鐵將軍澳站自動櫃員機前襲擊工作中的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