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周一起一連5日在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繼續聆訊,今次集中審理孟晚舟一方指控加拿大與美國2018年12月在溫哥華機場拘捕孟晚舟時,涉濫用程序及不當溝通的指控。當日參與拘捕的加拿大皇家騎警(RCMP)警員耶普(Winston Yep)作供稱,加國警方按照美方要求,沒收孟的電子裝置並將其放進能阻隔訊號的「法拉第袋」(Faraday bag),以防其電子裝置內的資料被遙距刪除。
孟晚舟代表律師指控,加國當局與美方有不當溝通,包括涉嫌分享有關孟晚舟電子裝置的識別資料,加方否認。孟一方亦指控,當局利用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及其搜查旅客的權力來調查孟,違反孟的基本權利。耶普供稱,行動前一天收到逮捕孟的通知,曾與一名CBSA人員及其他皇家騎警開會討論拘捕行動,當時仍未確定孟是否乘搭國泰CX838航班,當時客機未起飛,未有最終的旅客名單。
加警:拘捕程序沒問題
被律師問及為何加警不登機逮捕孟,耶普稱,從未有過孟落機前拘捕的計劃,最終在她落機當日上午才決定,CBSA先以入境問題為由扣留她,完成後加警便執行針對她的拘捕令。耶普稱,因為機場屬CBSA司法管轄範圍,所以決定由CBSA先行動,「程序上沒問題」,再者若在機上拘捕,恐造成混亂。孟一方指控,CBSA不當獲取孟的電子裝置,並與美方分享裝置的識別資料。耶普稱,加警按照美方要求,要CBSA沒收孟的電子裝置並將其放進「法拉第袋」,強調此要求是「程序的一部分」,並沒問題。
孟的代表律師又指控,耶普在當日的筆錄「十分少」,他並沒按照加國引渡法要求,詳盡記錄拘捕當日的時序。聆訊周二繼續,預計這關於拘捕孟晚舟程序的聆訊,將於明年4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