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四維園集結案,共26名民主派人士分別遭票控舉行、明知而參與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梁凱晴早前已認罪判囚。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民陣陳皓桓、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及朱凱廸等12人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全數煽惑他人參與或明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下周三(15日)判刑。
被告郭永健、趙恩來、麥海華等人先後抵達法院應訊,另外7名被告因為其他案件正還柙或服刑,包括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何秀蘭等由則囚車押送至法院。當中何俊仁、陳皓桓、尹兆堅、張文光、郭永健、趙恩來及麥海華各承認1項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7人連同梁國華、何秀蘭、梁國雄、朱凱廸及楊森再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黎智英李卓人等8人擬拒認罪
案情指,去年維園六四晚會遭警方禁止,多名民主派人士仍進入維園,事後26人被票控煽惑參與、舉行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同案另外8名被告黎智英、梁耀忠、李卓人、蔡耀昌、梁錦威、鄒幸彤、胡志偉及何桂藍計劃不認罪,案件將於11月1日開審。
此外,已認罪並服刑完畢的岑敖暉,今日再被加控一項藐視法庭罪,內容與周梓樂逝世半年的貼文有關。他因涉及民主派初選案,仍被還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