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現禁止在食肆、店舖和商場、公共運輸設施、巴士轉乘處等吸煙,過去3年吸煙亦不屬「口罩令」下的豁免行為。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去年就違例吸煙發出6,29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其中食肆佔262張、公共運輸設施佔920張、巴士轉乘處佔64張,店舖和商場亦有1,841張。
79名未成年者去年違例吸煙遭票控
衞生署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書面提問指,控煙酒辦去年就吸煙罪行共進行35,150次巡查,包括巡查店舖和商場7,757次、公共運輸設施4,560次。當局指,控煙酒辦在接獲吸煙及相關投訴後,便會進行巡查及調查,一般而言在票控違例吸煙人士前,均不會作出警告。
另外,控煙酒辦去年共票控79名未滿18歲的違例吸煙人士,並向12名未滿18歲人士發出警告信。當局解釋,只有違例吸煙者未滿15歲,控煙酒辦才會考慮發出警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