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無業女子,向西九龍中心商場一首飾店東主潑鏹水,之後逃去無蹤;半個月後欲重施故技,商場職員發現報警將她拘捕;女子被捕後聲稱因覺得店東「又老又肥又矮又醜」,但二人無仇怨。被告早前承認有意圖而淋潑腐液及企圖淋潑腐液,法官昨判刑時透露女被告有吸毒習慣,並接納精神科報告建議,判她接受醫院令6個月,之後再往青山醫院接受康復治療。
中學後染上吸毒習慣
女被告吳麗芳、26歲,法官形容案件實屬不幸事件,在判刑時透露,被告中學畢業後染上吸食K仔的惡習,精神狀態或因而受到影響,對自身行為沒有反省,致精神錯亂。精神科專家診斷指她精神分裂的情況嚴重,被告更有幻聽,「聽到」有陌生人和神與她說話,故建議她接受治療,獲法官接納。
聲稱作案因事主老矮肥醜
案情指,被告穿黑衣戴黑口罩,於去年4月12日傍晚走到有關首飾店,將一樽液體潑向年約56歲男店東臉面部,其後逃去無蹤,店東衣服被灼爛,眼部受損。至同年5月6日,女被告再到涉案店舖附近徘徊,商場職員見形跡可疑,並認出與早前潑腐液女子容貌相似,於是報警;警方拘捕被告並發現她身上攜有一樽液體。她於警誡下承認犯案,並指首次犯案時有部分液體濺到自己,但殺傷力不大,故欲再次向事主淋鏹水。被告在錄影會面中透露,她曾向事主買水晶手鏈,但兩人無仇怨,犯案只因覺得對方「又老又矮又肥又樣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