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大元邨懷疑有狂徒高空擲物,有區議員在網上爆料,指有人將玻璃樽掟落街,慶幸沒有人受傷,街坊已就事件報警。
大埔區議員區鎮濠在facebook發帖文指,接獲街坊反映,在泰樂樓C座對出籃球場,有人從高空掟玻璃樽落地,好彩未有人受傷,街坊亦已協助報警。該帖文警告涉事人士,相關行為除了會令人受傷,亦屬犯法,根據公屋扣分制,涉事人士隨時連單位也會被收回,呼籲涉事街坊自重,強調「高空擲物,唔係好玩嘅事嚟架!」
街坊:並非首次發生
有市民在帖文下留言,指事件並非首次發生,在2至3個月前都已發生過有關情況,她當時在籃球場和公園中間的櫈,跟小朋友玩耍,慶幸沒有被掟中。
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如有人自建築物掉下任何東西,或容許任何東西自建築物墜下,以致對在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者,則掉下該東西或容許該東西墜下的人,即屬犯罪,可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若高空擲物導致任何人死亡,更有可能被控誤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