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澳洲鴕鳥「鴯鶓」上周六(25日)被發現在天水圍馬路上狂奔,旁邊有私家車駛過,亦有網民指在濕地公園輕鐵站見到鴕鳥蹤影,牠四處遊蕩後,愛護動物協會在濕地公園附近尋獲牠,將牠捕獲後暫交由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照顧,惟至今尚未有人認領。
仍未有人認領鴯鶓
漁護署今日(29日)回覆傳媒查詢時指,該隻鴯鶓於本月25日被送往該署動物管理中心觀察,署方正根據《動物拘留所條例》(第168章)以指定方式處理,又指相關鴯鶓為成鳥,身高約1.3米,長約0.8米,現時健康狀況良好。如牠無人認領,經漁護署獸醫評估為健康狀況良好和適合被領養後,署方會把牠轉交伙伴動物福利機構安排領養。
私人飼養鴯鶓無需申領牌照
鴯鶓並非《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的列明物種,亦不屬於《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禽畜飼養的發牌)規例》(第139L章)法例所規管的家禽,私人飼養無需根據相關條例申領牌照或豁免許可證。
根據《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第139章),任何人進口動物或禽鳥前,必須事先取得本署發出的入口許可證,並須符合許可證上訂明的所有條款,包括須附有由出口國家/地區官方機構發出的動物健康證明書及禽流感測試報告等,方可進口動物或禽鳥,否則即屬違法。同時,漁護署會根據世界動物衞生組織有關禽流感資料報告,拒絕批准涉及禽流感個案的國家/地區進口禽鳥到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