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近日流傳有學生於上課期間擾亂課堂秩序的影片,有穿體育服的女學生上課期間行近教師席,手持水樽向女教師面前單膝下跪作狀「求婚」,教師要求「不要玩」及「不要再噴水」,引來同學訕笑;其後見到拍攝影片的學生以手機播放國歌,期間該名女生多次踢枱及站上椅子,班房內一眾學生大笑,期間亦有男學生偷玩手遊。
事發於去年10月底
博愛醫院歷屆總理聯誼會梁省德中學證實涉事學生就讀該校,事發於去年10月底,事後即時展開調查,並按校本機制跟進涉事學生行為以及老師的上課情況,作出適當的輔導及教育工作。校方強調,一直致力教導學生要本著校訓「省善修德」的精神,期望他們成為守法守規、品學並重、勇於承擔的良好公民。學校會繼續堅守崗位,竭盡所能教導學生,讓他們在安全和平靜的環境中學習,期望各界給予時間和空間,給予學校支持。
教育局表示得悉事件後,已即時向學校了解情況,同時責成校方須嚴肅處理及提交詳細報告。發言人指出,《國歌條例》就在香港奏唱國歌、保護國歌以及推廣國歌訂定條文,國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徵和標誌,一切個人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國歌,維護國歌的尊嚴,並在適當的場合奏唱國歌;《國歌條例》下的罪行涉及不當使用國歌,或公開、故意、意圖侮辱國歌的行為。
發言人強調,《國歌條例》及《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對升國旗儀式和奏唱國歌當守的禮儀有明確的規定。學校應教育學生有關禮儀,例如應當肅立和舉止莊重,如有學生做出不尊重國歌的行為,學校應立即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