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俊源攝)
樂施會建議香港設「生活工資」,並訂於每小時54.7元,與現時最低工資34.5元相差近20元。樂施會港澳台項目主管曾迦慧表示,政府作為全港最大僱主,兼坐擁1.1萬億元儲備,認為應帶頭向外判工支付生活工資,相信會對商界起示範作用。負責研究的中大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黃洪(圖)表示,政府現時聘用超過3.7萬名外判員工,包括清潔、保安等,惟當中七成外判合約,都是價低者得,質疑政府是帶頭製造在職貧窮。
黃洪又指,他曾接觸約15間大型企業,當中6、7間僱主認為基層僱員的生活質素應有改善,並透露可支付時薪54.7元的生活工資,及不會因而縮減人手;曾迦慧則建議可向願意支付生活工資的企業發出認證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