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女保安前年到訪外甥女前夫的住所後人間蒸發,遺體至今仍未尋回。涉案男子前日被裁定謀殺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罪成,法官昨依例判處終身監禁,並狠批被告行為兇殘、無恥、不擇手段,且毫無悔意。法官又感謝警方堅持調查,形容公義始終會得到彰顯。
52歲、任職凍肉切割員的的被告顏永周,被控於前年5月在深水埗住所,謀殺前妻阿姨陳秀華,並阻止屍體合法埋葬,遺體至今仍未尋回。7人陪審團前日經9小時的退庭商議後,分別以5比2及6比1,裁定被告謀殺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罪成。法官李瀚良昨判刑時指,本案令人毛骨悚然,被告有預謀犯案,行為兇殘,被捕後亦多度說謊,令人反感。而被告在陪審團裁定罪成後,並無作任何求情,可見他毫無悔意,所以對他沒有絲毫同情。
就謀殺罪,法官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至於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法官指被告將屍體肢解及棄置,以圖掩飾罪行,行為無恥、不擇手段,完全不尊重死者,並對死者家屬造成極大情緒傷害,因此判處罪行的最高罰期,監禁7年,兩項刑期同期執行。法官同時指出,閉路電視在本案起了應有作用,又感謝警方耐心及鍥而不捨調查,否則被告可能已逍遙法外,形容公義即使遲來,但始終會彰顯。
死者兒遺憾未尋回母遺體
死者兒子陳浩文聽到判刑後表現平靜,他在庭外表示對裁決感到安慰,又感謝警方過去兩年多的調查,將犯人繩之於法。他同時指,遺憾至今仍未能尋回母親的遺體,但相信母親在天之靈可得欣慰。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總區重案組第3A隊高級督察劉詩慧則指,本案最困難之處是只能依靠環境證供,警方翻看了大量案發大廈附近的閉路電視錄影,研究死者及被告的行蹤。雖然警方最終未能尋回死者遺體,但相信裁決可對死者家屬有所交代,死者亦可安息。
案情指,被告於前年5月1日在深水埗住所殺害任職保安、前妻阿姨陳秀華,案發當日陳秀華曾致電兒子稱會回家吃晚飯,之後上了被告住所,自此再無出現。陳的兒子見母親失去聯絡,數天後報警。警方到被告住所調查,發現有大量死者血跡,閉路電視亦拍得被告多次拿著「一袋二袋」出入大廈。被告一直否認控罪,指自己與陳無怨無仇,無理由殺她。死者遺體至今仍未尋回。
過去本港亦發生過數宗「無屍命案」,其中1988年的康怡花園殺夫烹屍案,婦人打死丈夫後將屍體肢解並煮熟,然後棄於梯間的垃圾桶或屋苑附近的垃圾站。婦人最終被裁定誤殺罪成,被判入精神病院。至於2011年淘大花園謀殺案,四川女子秦嘉儀回家後未有再出現,其男友曾到訪並拿走一個載滿重物的尼龍袋,及後找人清空單位並裝修。男子承認在爭執時意外壓死秦,事後將其遺體棄於堆填區,陪審團裁定他謀殺罪成,判囚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