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屆政府於2014年圍封俗稱「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並訂下守則,限制開放時間,遭一名退休攝影師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政府的決定。高院法官昨裁定政府的做法違憲,下令撤銷有關決定。
行政署回覆查詢表示,政府知悉高院原訟庭所作的裁決,會仔細研究判詞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下一步行動。
行政署於2014年7月將政總東翼前地加裝圍欄,並禁止市民在周一至周六進入,周日若要進入前地集會,須獲行政署批准。退休攝影師張德榮認為有關做法限制市民集會及言論自由,同年10月提出司法覆核。
高院法官區慶祥在判詞中表示,行政署實施的限制措施不合比例及不合法,其中提到措施的原意是要確保政總有效運作,不受大型示威集會干擾,但他認為政府一刀切的做法對達致這目標無實際需要,舉例指若只有一人申請進入該地靜坐,根本不會對政總運作構成任何影響,故裁定行政署的措施違憲及犯下法律錯誤。
法官又強調,申請人亦同意政府作為業主,有權透過行政署管理該處並施加限制和條件,只要合乎比例,可提出其他新措施。
申請人:證政府不應礙示威權
張德榮昨在庭外表示,案件獲判勝訴,反映政府不應阻礙市民在公眾地方合理和合法遊行示威的權利。
民主派對裁決表示非常欣喜,呼籲政府盡快拆除圍欄,並向因衝擊公民廣場而被判入獄的「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道歉,形容判決對三子是「遲來的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