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一名74歲男子櫻井昌司因為一宗警員違法取證的冤案而入獄29年,經過與日本政府糾纏多年之後,今日(27日)獲法庭判決,日本政府及縣政府須向他賠償7,390萬日圓(約522萬港元)。
1967年,在日本茨城縣發生一宗殺人案,一名62歲的建築工人遺體在利根町的布川被發現,其後日本警方拘捕兩名年輕男子櫻井昌司及杉山卓男。案件僅以被告人的自白,而沒有其他證據下,兩人被判有期徒刑。至1996年,有組織為二人翻案,並獲得假釋,至2011年法庭指出取證的警察以違法手段取得證供,兩人獲判無罪,杉山卓男在2015年逝世,該案在日本被稱為「布川事件」。
批警違法逼供致冤案
雖然二人曾要求國家賠償各1.3億日圓(約919萬港元),但今日二審,法庭僅判櫻井昌司獲得7,390萬日圓的賠償。
在一審時,櫻井指若非警方違法取證,他早就無罪。可是,日本政府及茨城縣政府提出上訴,而今日完成二審後,法庭指出當時警察的逼供行為是違法和背離社會現實,故日本政府及縣政府須向櫻井支付7,390萬日圓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