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公布。其中,有關立法會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根據新華社報道,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每屆90人,其中選委會選舉的議員佔40人、功能團體選舉的議員佔30人,而分區直接選舉的議員佔20人。其中,分區直接選舉設立10個選區,每個選區選舉產生2名議員。
功能組別新增商界(第三)、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及有關全國性團體代表界
功能團體選舉設28個界別:漁農界、鄉議局、工業界(第一)、工業界(第二)、紡織及製衣界、商界(第一)、商界(第二)、商界(第三)、金融界、金融服務界、保險界、地產及建造界、航運交通界、進出口界、旅遊界、飲食界、批發及零售界、科技創新界、工程界、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會計界、法律界、教育界、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醫療衛生界、社會福利界、勞工界、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及有關全國性團體代表界。其中,勞工界選舉產生3名議員,其他界別各選舉產生1名議員。
至於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審查情況,就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是否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判斷,並就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和條件者向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出具審查意見書。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審查意見書作出的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資格確認的決定,不得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