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委員會轄下檔案法小組委員會早前發表諮詢文件,就現行公共檔案管理制度需否改革諮詢公眾。不過,民間組織「檔案行動組」的檔案處前處長朱福強對訂立《檔案法》並不樂觀,認為法改會只是替政府現行制度說項,而對某些關鍵條文亦有保留,包括對違法者不加懲處及未有將《檔案法》適用於由公帑資助的公營機構等,批評法改會「寫咗五年(諮詢文件),真係不知所謂。」
對於法改會提及香港缺乏相關專業人才,相信在實施《檔案法》上有難度,朱福強反駁,本港目前有院校提供相關課程,而政府過往亦有相關培訓,不認同缺乏人才,又重申現時以行政主任擔任檔案處人員的做法並不可取,應成立一個由檔案專業人員領導的檔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