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墨爾本35歲女子馬登(Sarah Madden)上月28日到昆士蘭陽光海岸(Sunshine Coast)度假,她聲稱塗上SPF50+、效用長達4小時的防曬乳後嬉水,但其後皮膚感灼痛無比,被診斷為二級燒傷,醫生指其患皮膚癌的風險亦因而大增,要其每年接受黑色素瘤檢查。馬登當日於早上10時到達沙灘,並在出發30分鐘前塗防曬乳,她宣稱在游水及衝浪後均有補塗防曬乳,亦只在樹蔭下乘涼。她在3小時後離開沙灘,並回家沖洗,期間感到後背灼熱出紅印,但她只塗上蘆薈產品後睡覺,至翌晨痛感加劇,背部亦呈暗紅色,且出現水泡(圖),至3星期後紅印依然未見褪減。防曬乳的公司表示,所有防曬乳都不能完全防止太陽灼燒,消費者應遵照產品指示使用和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