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有智障兒童學校爆出懷疑虐兒個案,引起社會關注相關學校監管。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教育局以往未有針對智障兒童學校宿舍部另訂詳細運作要求、限制及巡查制度,更沒有強制智障兒童宿舍安裝閉路電視,有學校最長曾延遲3年才通報事故。申訴專員指,教育局須加強監管力度及嚴謹程度,減低寄宿智障兒童被疏忽照顧及虐待的風險。
申訴專員公署早前主動調查教育局對智障兒童學校宿舍部的監管情況,結果發現教育局除提供人手編制及資助外,並沒有針對智障兒童學校宿舍部訂立詳細的運作要求、限制及巡查制度,即使局方於2021年3月發出《特殊學校策劃和管理宿舍服務實務指引》,其內容亦欠具體,對宿舍部的日常運作指引不足。
未強制宿舍設閉路電視監察系統
公署亦發現,教育局未有強制宿舍設置閉路電視監察系統,以及抽查錄影片段,對宿舍內被使用身體約束物或隔離的情況欠缺監察,以及呈報宿舍部所發生嚴重或危及生命意外事故機制失效等。
公署同時質疑局方巡視宿舍的成效,如在2017/18至2019/20學年,近半數宿舍部在三個學年僅巡視一次,當中兩間甚至未曾巡視。公署認為局方應積極增加巡視頻次,設定最低巡視次數等績效指標,並考慮在非辦公時間突擊巡視。
調查亦發現,教育局在2017年至2021年期間,曾接到4宗發生在同一智障兒童學校宿舍部的嚴重事故報告,當中更涉及寄宿智障兒童受傷甚至昏迷,但學校均無馬上呈報,最嚴重更延誤達3年才作口頭和書面呈報。
12項改善建議
公署向教育局提出12項改善建議,包括為宿舍部訂明部分日常運作的基本要求,並納入校本政策及指引,針對以身體約束物及隔離作為管教寄宿智障兒童失控情緒及行為的措施,為宿舍部制定詳細及嚴謹的基本指引等。
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寄宿智障兒童的日常起居和醫療護理往往需要倚賴他人協助,而他們表達能力有限,一旦遇事或難以向家長等清晰訴說情況和表達不滿。她認為教育局須加強監管智障兒童學校宿舍部的力度及嚴謹程度,減低寄宿智障兒童被疏忽照顧及虐待的風險。
教育局指會認真研究及積極跟進切實可行的建議。局方已於2021年4月至2022年8月期間到訪所有附設宿舍部的特殊學校,了解實際情況,並着手成立工作小組,全面檢討實務指引內容,以提供更詳細、具體及清晰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