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至24學年起,公營學校的新聘教師必須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教育局今日(23日)公布,第四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會在4月16日舉行,供學位程度人士參加,明日(24日)上午9時至3月8日下午5時接受報名。
第四輪測試對象為已持有學士學位或會在2022至23學年獲取學士學位,並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學位教師職位的人士。可透過教育局網上申請系統報名。測試名額有限,先到先得。如申請人曾於教育局為學位程度人士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將不獲接受再次參加測試。
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 包括校長
由2023至24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畫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畫幼稚園的新聘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及轉校教師,均須在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有關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
另外,教育局於本學年舉辦五輪測試,第五輪測試供非學位程度人士參加,將於6月18日舉行,詳細安排稍後公布。局方強調,非學位程度測試的及格成績只適用於申請非學位教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