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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6 06:00:00

文子星酷刑聲請 法院指無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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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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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正鬧得滿城風雨之時,印度裔香港居民文子星(30歲)的引渡案件備受關注。昨日裁判官認為裁判法院沒有權力審理有關酷刑聲請事宜,裁定有關酷刑聲請要交由入境處的「統一審核機制」處理。

 

代表文子星的辯方律師指,文曾因其政治立場受到折磨,印度政府的檢控有政治動機,故他被引渡回印度,或會受到酷刑對待。裁判官彭亮廷表示,特區政府有責任不將任何人遣返至有酷刑或不人道處罰的地方,不過法庭無權審理;《逃犯條例》亦不允裁判法庭的交付審判程序與入境處的「統一審核機制」同時執行。

文子星被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是印度的頭號通緝犯,被指曾參與恐佈活動,並在印度涉28項控罪,被要求引渡回國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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